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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平台增资拟挂牌新三板子公司,晶瑞电材被追问是否涉嫌向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等输送利益

访客2022-05-16文章241
深交所5月16日向晶瑞电材发关注函。公司此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瑞红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瑞红”)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并进入创新层。同时,公司拟引入用于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全资子公

深交所5月16日向晶瑞电材发关注函。公司此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瑞红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瑞红”)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并进入创新层。同时,公司拟引入用于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全资子公司瑞红锂电池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对苏州瑞红实施增资。两家员工持股平台均以货币出资的方式,以1.80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分别认购苏州瑞红980万元、63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合计取得苏州瑞红增资后6.9%的股份。公司多名董事、监事、高管及其关联方拟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份额间接持有苏州瑞红股权。

深交所公司创业板管理部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苏州瑞红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占比,并说明公司拟将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通过转让及增资的方式注入苏州瑞红并同意苏州瑞红申请在新三板挂牌转让并进入创新层的原因、目的,该事项是否涉及公司的核心业务和资产的剥离或分拆、以及对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要求补充披露本次增资价格的具体确定依据、未以苏州瑞红资产评估作为定价依据的原因,并结合苏州瑞红的基本面情况、业务发展趋势、新三板挂牌事项进程等说明本次增资价格的合理性、公允性,是否涉嫌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输送利益,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补充说明员工持股平台的运作及管理模式、重大投资决策机制等,并穿透披露参与人员的具体情况、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关联关系。补充说明本次拟增资对象对苏州瑞红业务发展的具体贡献、将相关人员确定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并结合对拟激励人员设置业绩考核指标的情况,说明以增资入股苏州瑞红方式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进行激励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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