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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楼市新政:3年限售变2年,增值税征免年限“5改2”

访客2022-05-14文章267
东莞市住建局网站14日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的可以进行交易转让。此外,响应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的精神,对

东莞市住建局网站14日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的可以进行交易转让。

此外,响应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的精神,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居民家庭,允许其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其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解决“一房多证”历史遗留问题,对居民家庭持有或购买“双(多)证房”但实质作为一套住房使用的,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该“双(多)证房”视作一套商品住房。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政策措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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